
青海東臺吉乃爾鋰資源股份有限公司
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申訴機制
一、 目的
為了及時處理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的風險與隱患,保證內外部利益相關方與本公司順暢溝通。
二、 申訴與溝通范圍
適用于基于產品、負責任礦產供應鏈、運營行為、業務關系等與本公司存在直接或潛在聯系的外部利益相關方,包括但不限于:
1、公共部門(包括政府部門)及其代表;
2、利益相關方,包括客戶、供應商、合作商、股東、投資者、員工、社區居民等;
三、申訴與溝通渠道
任何有關上述范圍的申訴與溝通信息,請優先以郵件或信函的方式發送至本公司管理代表劉國旺先生,其它形式的申訴可能會影響受理的取證確認。
申訴受理郵箱: liuguowang@pulead.com.cn;
四、 信息提交要求
對于申訴者(包括個人與所代表的單位,下同)所提交的申訴或溝通信息,須滿足以下條件,或直接填寫附件《供應鏈盡責申訴書》:(注:如必要的信息缺失,在受理時可能會因為證據不充分或難以核實,而導致該申訴無法被認定有效!)
1、寫明申訴人的姓名(也可匿名)、單位(如有)以及是否要求保密,如有保密要求則本公司予以保密;
2、如果申訴是由派出代表提交的,須提供授權人的信息以及聯系方式,包括有效的電話號碼與郵箱地址;
3、詳細說明申訴或溝通事項,并提供支持性證據,這將有助于申訴或溝通的有效解決。歡迎提供申訴人認為可行的解決措施建議;
4、申訴信息盡可能請以中文表述,采用其它語言可能會影響申訴處理進度及回復。
五、申訴與溝通流程
本申訴與溝通機制通過以下六個步驟開展工作:
步驟一:接受申訴或溝通
受理申訴與溝通的工作人員負責記錄申訴與溝通內容,并確保把相關內容記錄在《供應鏈盡責申訴處理意見書》中。
步驟二:初步評估
初步評估申訴與溝通的內容是否符合本申訴與溝通機制的范圍,并將相關信息傳達給公司的相關領導和部門。
步驟三:申訴確認
在收到申訴與溝通事項之后的七個工作日內,向申訴者反饋書面回函,以確認收到申訴, 并提供解決申訴的步驟和時間。
步驟四:申訴回應
申訴調查將在接到申訴之后立刻開展,在申訴開始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與申訴有關的調查報告或行動報告,并形成回應結論。
回應的內容將會有三種方式:
1、不符合申訴范圍,申訴不成立,駁回;
2、接受申訴,但本公司不存在申訴問題無需采取糾正或改進措施;
3、接受申訴,確認需要采取糾正或改進措施。
步驟五:改進行動
如申訴方對調查報告或行動措施不滿意,公司將開展進一步的調查和研究,確定需要深入開展的行動方案并予以實施。如申訴者仍就與公司改進行動無法達成一致,可將申訴轉交給第三方進行調解或聘請外部專家參與審查及磋商。
步驟六:監測與評價
公司供應鏈管理中心每個季度將收到的申訴、解決以及未解決的情況向委員會匯報;每年分析申訴解決的情況以及時限,并評估申訴與溝通機制的有效性。
六、申訴者保護
1、申訴者信息保密
申訴信息由供應鏈管理中心負責登記與處理,處理人須對申訴者的信息嚴格保密,除分管領導之外,嚴禁將申訴者信息透露給其他任何人員。申訴材料作為公司絕密資料處理,除分管領導外,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閱,更不允許流傳到申訴利益相關方。
2、申訴者權益保護
公司鼓勵此類申訴,并切實保護申訴者權益,嚴禁因申訴打擊報復申訴者,同時保證其知情權,即申訴是否有效以及最終處置結果等信息。
3、泄密與報復處理對未按上述要求保密,或打擊報復申訴者的,公司將視為嚴重違紀行為,采取解除勞動合同,并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
本公司鄭重承諾:堅決保護申訴者權益不受侵犯!
